2009年福建福州台江区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台江区人事局将于近期公开招聘部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非在编工作人员;共有14个单位计划招聘51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近几年未就业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台江区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0周岁。
二、招聘数量
招聘51名非在编人员;其中专职统计员7名(限经济类)、其余44名人员专业不限。
三、招聘人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人诚实;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适应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各单位具体招聘条件见《台江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单位信息表》)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四、报名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3日至2009年至7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台江区政府大楼一层大厅(台江路88号)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截止后;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单位招考。报名费按80元/人收取。
五、招聘步骤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定)。分为笔试与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从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等;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成绩在数字台江网站www.taijiang.gov.cn公布。
面试。报名人员参加统一笔试后;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区委大楼政务公开栏和数字台江网站www.taijiang.gov.cn公布。
(二)考察。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汇总后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三)体检。经考察合格的人选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区委大楼政务公开栏和数字台江网站www.taijiang.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可以向区人事局反映问题。对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五)聘用。考生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非在编人员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半年。

六、聘用期限及管理
  聘用人员的聘用期限为2年;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文件管理。
1、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管理。聘用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将人事档案转至区人事局所属人才市场统一管理。党团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期满;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可根据就业地转迁。
2、考核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用期满的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存入聘用人员个人档案。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或一次被评为不称职的;视为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予以解聘。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不享受相关待遇。
七、有关待遇
试用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正式聘用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同时享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情况请咨询台江区人事局;电话83285500
附:台江区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单位信息表
台江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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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发布时间: 200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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